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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机械台班单价等的通知 冀建价〔2010〕047号

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
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机械台班单价等的通知
 
发文单位: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
文件编号:冀建价〔2010〕047号
发布日期:2010-12-31
执行日期:2011-01-01
 
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、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:
    根据《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》(冀建质[2010]553号)规定,为进一步规范计价行为,现将综合用工单价调整后,相应机械台班单价、措施项目费等有关调整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2008年《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》中人工费、停滞费及单独计算的费用均做相应调整,详见《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表》(附件1)。
    二、2008年建筑工程、安装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综合机械台班单价做相应调整,详见《综合机械台班单价调整表》(附件2)。
    三、现行计价依据措施项目中的人工费、机械费做相应调整。其中,以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调整方法如下:
    (一)人工费按综合用工二类计算,调整部分=(基期人工费/40)×(52-40);
    (二)机械费调整部分=(调整后的机械费-09年调整后机械费)×相应系数。
    四、2009年《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》中的“中小型机械使用费”中的人工费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(一)项调整。
    五、上述调整部分做差价处理,并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。2011年1月1日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。2011年1月1日后在建工程完成的工程量,施工合同有约定的,按合同约定执行;合同无约定的,按本通知调整。
    附件:1.《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表》(略)
          2.《综合机械台班单价调整表》(略)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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